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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备案信息真实性的通知!

2015/8/27 0:00:00 · 稿源:传诚信

目前全国各地通信管理局正在进行备案信息及网站内容真实性核查工作,如果网站内容不合格,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后续发生他人投诉、举报、管局抽查到用户备案信息不合格时,根据相关规定,用户网站有可能被关闭或备案号被注销(导致网站无法访问)。相关政策法规: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相关描述:

1、网站内容核查内容:

个人性质备案不能开办企业、论坛、教育、医疗、游戏类网站;

单位性质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一致,若网站内容涉及各项前置审批,需前往各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网站页面名称不能带有“国字号”,例如:中国、中华、中央等字头命名的网站名称。 

2、备案信息核查内容:

备案信息中主办者名称与现实际主体有效证件需一致(例如营业执照单位名称、身份证姓名等);

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备案本人;主体或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需为本人且电话有效可拨通;主办者通信地址需与实际的通信地址一致且真实准确;

网站域名信息与实际使用域名信息一致。 


在本次核查中,发现部分合作伙伴用自己的信息为大量客户提交备案操作,该行为涉及虚假备案,同时对合作伙伴来说也是风险极大,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作关系,在此郑重提示合作伙伴,请保证提交备案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


北京传诚信广告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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