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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悬挂备案号 并添加工信部网站链接通知!

2021-01-08 · 稿源:传诚信

近期很多网站将会收到关于网站备案号需要正确悬挂,
必须链接至工信部网站链接通知,请大家注意,不要忽略,
如有收到不知道怎么操作可联系我们客服62199213解决。
如果不悬挂,轻者关闭网站修改,重者可能要罚款5000-10000元的罚款,
请各位客户不要疏忽!

通知如下:

短信通知

邮件通知

  • 已经网站悬挂备案号的,请注意:你们的备案号是否正确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打开您网站的管理后台,输入密码登录

  • image.png

  • 2,打开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查询您网站的正确备案号

  • 工信部网站截图

  • 3,通过图片验证

  • 图片验证

  • 4,得到查询结果,请注意要在网站尾部添加该号码即带-的号码。不要填错。

  • 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 5,在网站设置栏目底部添加备案号后,要添加工信部的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 后台填写备案号

  • 6,添写正确的备案号并增加工信部网站的网址后的效果(点击备案号就可以访问到工信部网站)

  • image.png

以上流程简单快速,如果不知道如何添加,请联系我们。01062199213

附上说明: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请您务必在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网站主页底部网站备案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请特别注意:必须悬挂网站备案号,例如:浙ICP备****号-1;不可以悬挂主体备案号,例如:浙ICP备****号。链接须指向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若未及时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将面临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整改、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或应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网站有被关闭、备案被取消接入或网站备案被注销的风险。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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