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网站在北京公安机关办理网站备案的通知【未办理将关闭网站并处罚】
各位合作伙伴您好:
重要通知: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等有关法规,凡是在当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海淀辖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请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安大队办理网站登记备案。
其他辖区的请联系当地辖区的公安局进行备案,
联系方式请查看此链接http://www.beian.gov.cn/portal/index.do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所有客户去北京备案 ,关于北京的客户首先要告知客户2个情况
(1)第一备案通过以后,管局审核通过下发备案号,需要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去北京公安局进行公安局备案,海淀区的客户强制性要求客户去海淀区公安局备案,
备案流程可以参考此流程(以阿里备案流程为例)
https://www.ccxcn.com/news/company/3716.html其他区的公安局需要联系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备案,
联系方式请查看此链接http://www.beian.gov.cn/portal/index.do。
而且公安局备案通过以后网站所属单位或个人取得公安机关备案编号后,
须立即将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XXXXXX”悬挂在所备案网站首页下方显著位置,以备公安机关检查。如未及时悬挂,公安局将会进行严重性的处罚,请大家谨慎处理。
(2)第二 备案通过以后下发备案号,需要联系做网站的人把备案号挂靠到网页底部中央位置,具体请查看此链接(以35备案流程为例)https://www.ccxcn.com/wzba/3912.html
如未及时悬挂,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站将被处于5000至5万元的罚款,请大家高度重视,后期我司查询如果及时悬挂,也会对网站进行关闭,请大家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